中国物业经理岗位证书
根据建设部建教培 (98)第66号文件,全国城建培训中心被建设部指定为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单位。
在新世纪里,为尽快落实建设部为贯彻落实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和住宅房地产业司联合下发的(96)41号文件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及相关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的精神,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第61条之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物业管理的普及与发展,尽快赶上国际水平。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应广大物业管理企业的要求,决定于 2006 年继续举办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资格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处负责人;国有企事业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的后勤单位负责人、物业经理;房管所正副所长;写字楼、商厦、酒店的物业负责人;各大军区营房管理负责人等。
二、培训内容:
培训班将严格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为重点,组织由建设部统一命题的试卷进行考试,其它三门考试课程组织辅导。
三、方法与步骤:
考虑到广大从业人员工学矛盾突出这一特点,培训将采取自学与面授的学习方法。按照建设部建教培(96)41号文件规定的学习课时,组织建设部培训专家上课并将重点进行辅导,采用建设部统一命题的试卷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由建设部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四、费用: (含证书工本费)1080元。
五、报考资料: 4张一寸蓝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校咨询电话:031185699265
中国物业经理岗位证书